#红色通缉令# 全球追逃 “第一女贪官”

白富美 娱乐 2015-04-24 6226 0 实时热点

红色通缉令介绍

  1984年9月,国际刑警组织第53届大会通过表决接纳我国为其正式成员,同年11月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在北京正式成立。从1984年9月至今,中国加入国际刑警组织已有30年,发出的红色通缉令总数在1100份左右。每年大约30-40份。这近千份红色通缉令里,80%左右的通缉对象涉嫌经济犯罪与职务犯罪,暴力、毒品等犯罪近年来略有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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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1100份红色通缉令的数量,相比我国外逃犯罪嫌疑人的数目来说,是一个比较低的比例。社科院2011年数据显示,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外逃党政干部,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事业单位、国企高管,以及驻外中资机构工作人员,外逃、失踪人员高达16000至18000人,携带资金超过8000亿人民币。

  对其他外逃人员未签发红色通缉令的原因可能有很多:

  首先,红色通缉令发布的前提,是中国的司法机关对外逃人员已经刑事立案并批准逮捕。在中国,由有管辖权的各级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呈报国际刑警组织的文件材料,相对境内办理的其他刑事案件而言,对证据和定性的要求会高很多。嫌疑人外逃,一般会导致证据的搜集取得存在困难,从而影响到刑事立案和批准逮捕。

  其次,并非每一个被刑事立案并批捕的外逃嫌疑人都会被申请红色通缉令。国内办案机关只有在认为必要时才会层层上报,通过隶属于公安部刑侦局的中国国家中心局向国际刑警组织提出申请。如果中国所有涉嫌犯罪的外逃人员都提出发出红色通缉令的申请,那么,国际刑警组织将为中国的事情而焦头烂额,承担巨大的工作量,整天忙于处理中国的事务。这显然不现实。所以,中国的司法机关必然会从外逃案件中选择影响较大、情节恶劣、情况紧迫的案件呈报,而不是全部上交。

  再次,由于东西方社会制度、司法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异,国际刑警组织对中国中心局提出的申请也并非来者不拒,秘书长会着重审查是否以法律追诉来掩盖政治目的。经过秘书长审核等一系列程序之后,对一些存在争议的申请,会要求提供更多信息或者驳回。


中国外逃国家工作人员

  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近日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加大全球追缉力度。

  这次集中公布的100人包括外逃国家工作人员和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都是涉嫌犯罪、证据确凿的外逃人员,已经由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正在全球范围追捕。中方通过国际刑警等渠道提请有关国家执法机构加强合作,协助将有关嫌疑人缉拿归案,并表示这次公布的只是其中一部分,今后对于涉嫌犯罪的外逃人员,依然要发现一起、通缉一起。

  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全球通缉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和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是“天网”行动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加强国际合作,提高追逃追赃效率。当前,追逃追赃的力度逐步加大、方式不断创新,一张追捕外逃腐败分子的天网正在形成。我们将加强与有关国家的执法合作,充分运用各种资源,使腐败分子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坚决把他们抓回来绳之以法。


红色通缉令:杨秀珠

  杨秀珠:贪2.5亿列百人通缉令榜首

  此次公布的100名外逃人员中包括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而且其名列榜首。杨秀珠出生于一个普通市民家庭。19岁那年,杨秀珠在浙江温州食品总公司下属的一家馒头店卖馒头。因为她很会巴结领导,很快被提拔为开票员。杨秀珠的飞黄腾达源于认识了一位省级领导,并认这对领导夫妻为干爹干妈。此后,杨秀珠从温州市妇联主任做到了温州市主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长。杨秀珠任温州副市长期间,把温州市的土地任意以“跳楼价”批给外商和不法商人,从中谋取好处。

  据悉,杨秀珠是在2003年4月20日,带着女儿、女婿和外孙女,悄然从上海登机离开中国的。被称为“中国第一女巨贪”(涉案达2.532亿元人民币、相当于10个成克杰受贿金额)的杨秀珠,出逃后辗转新加坡、美国、荷兰等多个国家,最后藏身于鹿特丹市一个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里惶惶不可终日。杨秀珠已在2005年5月在荷兰落网。杨秀珠的引渡遣返已启动,正通过协作国依法办理相关程序。


红色通缉令:程慕阳

  程慕阳:程维高之子

  已故河北省委原书记程维高(1933.9-2010.12)之子就是程慕阳(1969年)。程维高的籍贯为江苏苏州,1949年8月起先后在江苏、河北等地工作,曾任江苏常州市委书记,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河北省长、省委书记等职,是中共第十三至十五届中央委员。

  2003年8月9日,新华社宣布,“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程维高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审查,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撤销其正省级职级待遇。”官方通报还提到了程慕阳:“经查,程维高在担任河北省主要领导期间,插手行政事务,为他人和其子程慕阳谋利,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放任配偶子女利用其职务影响,进行违纪甚至违法犯罪活动……”。


红色通缉令:徐进

  徐进:年轻官员下海经商

  公开资料显示,徐进(1965.4),湖北黄梅人,于1993年正式步入武汉政坛,曾转战武昌、洪山和黄陂3个区。2009年6月,徐进升任武汉市发改委主任,据《廉政瞭望》报道,他创造了“全国副省级市最年轻发改委主任”纪录。但半年后,徐进就提出辞职下海经商,又创造了“武汉最高级别官员下海经商”的新纪录,理由是“解决夫妻两地分居”。

  2010年4月28日,武汉市十二届人大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免去徐进武汉市发改委主任职务。据《时代周报》报道,随后,徐进加盟中钢集团,任麾下一合资子公司总经理,年薪50万。2011年5月,徐进逃往境外。


红色通缉令:闫永明

  闫永明:被称为“中国伟哥之父”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闫永明,别名刘阳,他拥有3个身份证号、3个护照号,可能出生于1971年6月、1969年6月或1972年10月。1992年6月30日,闫永明和别人一起出资成立通化三利化工公司(以下简称“三利化工”),成为通化乃至东北地区屈指可数的亿万富翁。当时,闫永明仅21岁。

  1997年4月,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发行,2000年三利化工通过一系列的收购,成为第一大股东。随后,闫永明被推举为董事长。在通化金马董事长任上,闫永明曾以3.18亿收购号称“中国伟哥”的壮阳药物奇圣胶囊,因此被称为“中国伟哥之父”。2001年,通化金马业绩直线下降,亏损额达到5.84亿元。闫永明辞职后畏罪携巨款逃至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


红色通缉令:崔学文

  崔学文:缔造兰陵集团辉煌时代

  崔学文曾任山东省临沂郯城县经委副主任兼板纸厂厂长,山东兰陵酒厂厂长、党委书记,山东兰陵企业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兰陵集团”)总经理、党委书记、高级经济师等职。崔学文1986年进入兰陵集团工作,将这家总资产1300万元、销售收入3000万元、上交利税560万元的小酒厂,发展到2001年总资产13亿元,销售收入10亿元,上缴利税18亿元的国内知名酒厂。创造了兰陵集团的辉煌,崔学文也为自己赢得了诸多的头衔和称号。

  崔学文2001年2月离开兰陵集团,出任临沂市经贸委主任。与此同时,兰陵集团却陷入困境。一篇发表于2003年1月22日《临沂日报》的报道《千万别砸了千年品牌兰陵》,将兰陵集团陷入困境的原因归咎于崔学文。


红色通缉令:王雁威

  王雁威:一人外逃,女儿敛财受审

  籍贯为广东增城的王雁威(1956.9.15)是一名军转干部,早年曾在广州军区服役,1986年转业至广州市花县(花都区前身),其后逐步升迁,历任花都区花东镇党委书记,花都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长等职,2011年升任花都区主席。

  按照相关部门的证实,2013年6月3日下午,王雁威以身体不适,需要住院治疗为由请假,后畏罪潜逃。王雁威外逃后,其妻子以及女儿王静瑶等尚在国内。相关部门指出,王雁威亲属(等同于王雁威本人受贿)曾大肆收受钱财,其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015年3月30日,王静瑶在广州市中院受审。根据检察机关指控,王静瑶利用其父亲担任广州市花都区组织部部长、广州市花都区政协主席的职务便利,为他人承接工程,先后收受了共计481.6万元财物。


缉拿归案的犯罪嫌疑人

  2015年6月8日,在境外逃亡多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孙新从柬埔寨被押解回国,这是今年4月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公布100名涉嫌犯罪外逃国家工作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后,第3个被缉拿归案的犯罪嫌疑人。

  2015年5月28日,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纽约办公室发言人马丁内斯(Lou Martinez)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确认,中国红色通缉令一号女嫌犯杨秀珠目前正被美方羁押,听候被遣送回中国。

  2015年5月9日,我国公布的百人红色通缉令上的二号犯罪嫌疑人李华波被遣返回国,曾经是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涉嫌贪污罪,李华波潜逃新加坡已有4年多的时间。

  2015年4月25日,在公安部指挥下,上海、江苏、安徽等省市追逃办和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将公开曝光的百名逃犯之一戴学民缉捕归案,这是公布百名外逃人员后的首个落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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